二两粮票
粮票,对于三十岁以下的人来说,不知何物,但在粮食统购统销配给制的年代,那却是赖以生存的票证。有了它,才可以买到一日三餐或两餐的定额供应的食品。二两粮票,可以吃上一碗二两份量的面,或者买上两个一两一个的锅魁。
现在,物资大量丰富了,早已取消了配给的供应制度,只要你有钱要买多少也行。每当我看见那些宾馆餐厅满桌满桌的残汤剩饭时,不由地使我想起四十多年前二两粮票的往事,而且心中总充满愧疚负罪之感。
1959年的夏天,我从部队休假回到我妻子教学的一个小镇上。那时三年困难时期已经开始,农民开始断粮了,但为了显示大跃进、人民公社、总路线、三面红旗的伟大正确,市场还打扮得一派繁荣景象。到夜晚,小镇上的小吃部搬到了街沿边上,灯火通明,什么汤圆、三合泥、抄手、珍珠圆子、醪糟等,各种面食玲琅满目,甚是繁荣热闹。但这一切,必须凭票供应,真是“有钱有票请上座,无钱无票休进来”。这时的粮票显得比钱还珍贵,因为配给制的供应对象是城镇人口,也就是所谓吃商品粮的城镇居民或工厂工人、部队军人和党政机关的工作人员,而只能凭供应证在当地粮食部门购买粮食。除有特殊情况,如因公出差,单位开上证明方可在你的供应定额内改成粮票发给。种地生产粮食的农民,不是供给的对象,是无权享受的。在小食摊前围了不少的人,但看的多,吃的少,因为他们没有粮票。当我去小摊上宵夜,掏出钱粮购食时,总会引来很多羡慕的眼光,进食时还会遇到许多大人、娃儿贪婪地把你盯着。对他们那种食欲的渴求和凄凉的眼神,我真的有些怕,往往急匆匆地吃了就走。
有一天,有一个十三、四岁的女孩,据说也是我妻子学校的学生,拿了两个鸡蛋到我家,带着撕哑的声音对我妻子说:“老师,你家有粮票吗?我用鸡蛋给你换二两,我的爷爷快死了,想吃一碗汤圆。”当时我的心底只装着一个“法”,然而却忘掉了一个“情”。我妻子问我可以吗?我说不行,那女孩便浸着眼泪静悄悄地走了。事后,我真后悔,粮票不能买卖和变相买卖,为什么不可以送她呢?许多年来,那女孩哀求的眼神和绝望的身影总鞭笞我的心,一个老人临死前想吃一碗汤圆的愿望,我有能力满足而没有去做,真感到羞愧和内疚。